江苏高温费每月200元 仍为2011年标准
2015-07-05 15:40:27   来源:国际神州网    今日浏量:

江苏高温费每月200元 仍为2011年标准
江苏高温费每月200元,仍为2011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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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但有网友反映多年没有领到高温津贴,有许多地区的高温津贴标准已经数年没有进行调整。现代快报记者昨天了解到,江苏自6月份起,就进入了高温津贴的发放期。今年的高温津贴暂不调整,即每人每月200元,而这一标准还是2011年规定的。现代快报记者项凤华
  江苏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个月的津贴。企业按此标准支付的高温费,可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计入企业成本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高温费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津贴,江苏则将发放权下放给企业自主决定。
 
  尽管江苏今年不打算调整高温费,但是从目前来看,江苏的标准仍旧位于全国前列。据统计,高温津贴标准最高的是江西,每月240元;其次是浙江,每月225元,江苏与上海一样,每月200元。
  南京市劳动监察有关人士分析,虽然高温津贴的标准已4年未涨,但眼下最迫切的并不是涨标准,而是要落实到位。就这每月200元钱,有相当一部分劳动者压根儿就没拿到过。据悉,本月起至8月14日,江苏全省将开展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其中用人单位遵守高温作业时间和高温津贴支付情况、暑期顶岗实习学生的劳动权益保护情况是检查重点。
  另外,高温费的规定只有原则性的政策条款,没有具体实施细则,这让一些企业钻了空子。例如,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但没规定这个前提条件的具体天数。每个单位的性质不一样,有的企业工作性质是半天室内半天室外;或者有时候工作条件达到了高温温度,有时候工作条件没有达到;室外工作也并不是每天都能达到35℃。这又该怎么发放?这些都是投诉中常见的争议。亟待高温津贴政策的细化,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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