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黄平县“四强化”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
2015-12-08 22:48:48   来源:国际神州网    今日浏量:

贵州省黄平县“四强化”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
贵州省黄平县“四强化”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
 
(一)强化统筹协调。根据中央、省和州的部署,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和各单位工作规划,与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强化改革涉及项目实施资金和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所需经费保障。
 
(二)强化改革创新。统筹当前与长远,坚持先易后难,分清轻重缓急,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念、制度机制和方法创新,着力破解制约平安黄平建设的体制性保障、机制性束缚、保障性困扰。强化典型示范培育,鼓励试点先行,重点投入,重点培育,打造新亮点,创造新模式,总结推广新经验。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突出问题,针对信息网络、社会组织、特殊人群管理和纠纷预防化解等重点难点问题,从法治层面解决问题,形成长效机制。
 
(三)强化宣传报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的做法和成果,深入报道改革的成功实践、典型经验和新鲜亮点,充分展示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感人故事,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改革工作当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查考评。各乡镇、各责任单位,结合工作职责职能,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时限,制定好贯彻落实方案,及时推进。县委政法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综治办将对各乡镇各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把各乡镇各单位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治治理改革工作情况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目标考核、综治(平安黄平建设)年度目标考核,加强检查考评,落实奖惩措施。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导致出现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引发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贵州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办法》规定,采取警示、诫勉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形式实行责任查究。(廖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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