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市监局成功调解一起住房装修纠纷
2016-03-16 13:35:45   来源:国际神州网    今日浏量:

黄平县市监局成功调解一起住房装修纠纷
黄平县市监局成功调解一起住房装修纠纷
 
前不久,贵州省黄平县城消费者沈某夫妇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费者协会反映,他们花钱请装修公司给自己装修的商品房没有达到协议上所规定的要求,要求县消协和执法大队给予解决。3月14日,业主和装修公司在黄平县市场监管局的依法调解下,使这起装修纠纷获得了满意的解决。
 
今年元月下旬以来,黄平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多次接待了在县城居住的沈某夫妇关于房屋装修合同纠纷投诉,诉称其购买的新房原计划装修结束后右搬迁过年,但因装修公司未按合同履行,逾期多日仍未交付使用。双方多次协商均未果,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以致恶语相加,相互斗气,最后不欢而散。无奈之下,沈某一张投诉状将装修公司反映到黄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消费者协会。因时近年关,为不影响双方和谐过节,市监局决定春节后再处理这起纠纷。2016年2月中旬以来,县市监局执法人员经多方调查核实,在掌握双方事实的基础上,于3月14日下午,召集当事人双方和邀请县住建局等单位到市监局召开调解会。会上,双方在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前提下,通过心平气和及互谅互让的协商,最终达成民令双方满意的处理协议。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后表示,一定要按调解协议执行,不再相互找茬和为难。
 
近年来,各地住宅装修纠纷时有发生,有的纠纷由于双方没有签订装修合同,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时限纠纷后,给业主或工人带来不仅是精神上的压力,还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黄平县正因为在这次能够成功地调处和化解了这起装修纠纷,主要是以纠纷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在依法调处上使控辨别双方都心诚悦服,化解了各自的积怨。此案是该县市监局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群众在“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并建立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中成功调解的第一起纠纷案,也是在《黄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实施后调解的第一案。(廖尚刚  潘鹤程)
 

相关热词搜索:黄平 住房装修 县市

上一篇:中共黄平县委书记林昌富:让“多彩贵州文明行动”美起来
下一篇:杨智县长出席黄平县启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