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黄平县出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制度
2015-11-13 12:27:31   来源:国际神州网    今日浏量:

贵州省黄平县出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制度
贵州省黄平县出台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账制度

图为中共黄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杨正荣在全县财政预算报账培训会上作纪律要求讲话.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预算单位财务报账工作,最近贵州省黄平县根据《预算法》、《会计法》及国库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出台了适应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单位财务报账制度。
图为中共黄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冯成就部门采购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制度要求县内各预算单位要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人员。实行会计和出纳岗位分设,财务印鉴和个人印鉴分开管理。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在岗财务人员必须在一年之内按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务报账工作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财政系统的工作人员不得代办预算单位财务报账,不得代理预算单位会计记账工作。
 
制度就财务审批上明确要求,预算单位对本单位财务事项的真实性负责的同时,财务人员必须对本单位支付凭据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核,做到经办、审批等签字手续齐全,支出用途明确。

图为黄平县财政局局长周杰柱就报账制度进行培训说明.
为规范报账程序,黄平县在行政事业单位单位财务报账制度上还规定了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及流程等。此外,财务报账制度还进一步强化对账工作,要求各预算单位在月终到次月7个工作日前,支付中心与国库股、商业银行、预算单位之间,国库股与预算单位、金库、商业银行之间,预算单位会计与出纳、商业银行之间必须做好对账工作,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账资料随会计凭证装订归档;预算单位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事项必须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经预算单位领导签阅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次月1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相关业务股室。财政部门在加强对预算单位会计报表的审核工作,对不按规定报送会计报表的预算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廖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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