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黄平县全面提高计生特殊家庭的社会待遇
2015-06-20 09:30:12   来源:国际神州网    今日浏量:

贵州黄平县全面提高计生特殊家庭的社会待遇
贵州黄平县全面提高计生特殊家庭的社会待遇
 
最近,自贵州省卫计委等11个部门和群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后,黄平县把落实计生特殊家庭的政策作为推动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从经济、养老、医疗和关怀四个方面,给计生特殊家庭实行优惠照顾,进一步解除计生弱势人群的后顾之忧。
 
一是在生活经济上提高了待遇。改变以往的每年一次发放生活祖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分两次发放。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400元提高到605元,月增205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67元提高到270元,月增103元。继续实施计生特殊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制度。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发放不低于3万元;伤残在三级以上不低于2万元;四级伤残抚慰金发放不低于1万元。
 
二是养老问题进一步得到政策保障。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按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全额代缴。年满60周岁的计生特殊家庭夫妻,如果失能或部分失能的,可优先入住政府的养老机构。    
三是缴费和看病住院上的全程优惠。计生特殊家庭成员参加新农合或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筹部分,由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全额代缴。计生特殊家庭在定点医疗机构或经转诊的上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经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报销后,应由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本级计划生育圆梦小康基金给予补助。
 
四是建立健全社会关怀机制。着力解决计生特殊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和最需要的问题,不断提高计生特殊家庭的生活质量、保障水平、幸福指数。(廖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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