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推出重奖办法促进“四型”乡镇和机关建设
2015-06-26 10:19:06   来源:国际神州网    今日浏量:

黄平县推出重奖办法促进“四型”乡镇和机关建设
黄平县推出重奖办法促进“四型”乡镇和机关建设
 
为加快“工业强县、城镇带县、旅游兴县、农业富县、环境立县、科教促县”战略和推动小康社会建设进程,贵州省黄平县6月24日出台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乡镇和机关重奖办法。
一、“四型”乡镇的创建奖。一等奖2名,各奖励18万元;设二等奖3名,各奖励16万元;设三等奖3名,各奖励13万元;设鼓励奖若干名(百分制得分达90分以上),各奖励8万元。
二、“四型”机关。对百分制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单位进行奖励。按各组分数高低评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县直机关部门分为综合、经济管理、社会发展、执法监督四个类型组进行考核。其中经济管理部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综合、社会发展、执法监督部门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均按一等奖人均6000元、二等奖人均5000元、三等奖人均4000元标准进行奖励,奖励人数以当年年底本单位在册在岗人数为准。其余百分制考核达90分以上单位评为鼓励奖,分别按人均2000元进行奖励。获奖单位的直属单位名单以《黄平县2015年度“四型”机关创建考核方案》中的名单为准;垂直管理部门,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单位30000元、20000元、10000元,其余百分制考核达90分以上单位评为鼓励奖。
同时,黄平县的年度奖励办法还专门设立单项工作奖。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各设先进集体5名,各奖1500元;各设先进个人5名,各奖500元。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设先进集体5名,各奖励1500元;设先进个人15名,各奖励500元。在勤政廉政上,设先进集体5名,各奖励1500元;设先进个人5名,各奖500元。在平安建设上,各设先进集体5名,各奖1500元;各设先进个人5名,各奖500元。在宣传思想上,设先进集体5名,各奖1500元;设先进个人5名,各奖500元。在诚信企业上,对守法经营、纳税多、解决就业多的6个大中型企业进行奖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10000元、8000元、6000元;二是对守法经营、纳税多、解决就业多的10个微型企业进行奖励。设一等奖1名,奖励5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4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3000元。在对诚信个体工商户的奖励上,设一等奖1名,奖励3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2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1000元。在旅游行业上,对发展旅游产业、开发推销旅游产品、导游工作成绩突出的6名个人进行奖励,各奖500元。在种植养殖行业上,对带动社会发展的10户种、养大户进行奖励,各奖1500元。在见义勇为上,凡对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个人,一次性奖励5000-15000元。在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上,对当年获证的授权专利、注册商标和农产品认证进行奖励。授权属发明、实用新型的,每项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授权注册商标的,每个注册商标奖励2000元(获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按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奖励);授权农产品认证的,每项认证奖励10000元。专利、注册商标、农产品认证转化为成果的,另行奖励。以单位名义获得奖励,每个单位最高奖额不超过5万元;以个人名义获得的奖励,每个人的最高奖额不超过5万元。在增比进位、小康创建、人口计生、安全生产、固定资产投资、“两违”清理等重点工作上奖励上,除“两违”清理总奖励金额10万元,只考核奖励乡镇外,其余重点工作每项工作总奖励金额20万元;设固定资产投资信息资料报送先进个人5名,每人奖励500元。
此外,黄平县还规定,凡本年度获国家、省、州党委或政府行文表彰的单位,每次分别奖励3万元、1万元、0.5万元;获国家、省、州党委和政府行文表彰的个人,每次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获国家部委表彰的单位或个人,每次分别奖励10000元、2000元。(廖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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