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黄平县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
2015-06-26 10:19:50   来源:国际神州网    今日浏量:

贵州黄平县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
贵州黄平县出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
 
为加快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推进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培育进程,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贵州省黄平县根据农业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最近出台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
新型职业农民的产生,主要是从蔬菜、水果及生态畜牧等农业支柱产业中作为培育对象认定。坚持“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动态管理与扶持政策挂钩”的基本原则,年龄在16-55周岁之间,具备一定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和技能,有科学发展理念,了解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注重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并具备土地流转在20亩以上,种植蔬菜水果等农作物在10亩以上,或每年生猪养殖出栏在50头以上,也可为鸡、鸭、鹅等年出笼达1000羽以上,或每年出栏在10头以上,或羊年出栏30只以上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本户实现人均年纯收入达本村人均年纯收入的3倍以上;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以上文化程度,在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个体中直接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并以此为主要收入来源;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树文明,守法纪,讲诚信。
新型农民通过认定后,还可以从培训考核中评定为初、中、高级三个级别的职称。实行资格一年一认定、二年一复审制度,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资格证书。(廖尚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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